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建)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一建考试的公共必考科目
📱 想开始练习?微信搜索小程序「快练快考」,选择「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建)」即可开始刷题与模考。
章节目录
-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本章节涵盖:1) 法律体系——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地位与关系,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层级和效力;2) 法人制度——法人的概念、成立条件、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施工企业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责任,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的关系;3) 代理制度——代理的特征与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4) 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抵押权、质权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物权,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登记制度;5) 债权制度——债的概念、发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建设工程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分及归责原则;6) 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的特征与类型,著作权(特别是工程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专利权、商标权在建设工程中的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7) 担保制度——担保的概念与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建设工程中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的应用,定金的效力与限额,留置权在加工承揽中的适用;8) 保险制度——保险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建设工程领域的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和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强制性规定与索赔;9) 法律责任制度——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法律责任竞合与承担顺序,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典型罪名及构成要件。
- 施工许可与从业资格法律制度 — 本章节涵盖: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申请主体与审批机关,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特殊情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延期与核验,违法开工的法律后果;2)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等级与许可的业务范围,资质申请、延续、变更,资质动态核查与挂靠等违法行为后果;3)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建造师的考试、注册类别、条件与程序,执业范围与权利、义务,继续教育规定,注册建造师的禁止行为与法律责任;4)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制度——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设立形式、资质管理及承包工程的范围限制;5) 施工许可与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的查处,施工许可与资质证书的撤销与注销情形。
-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 本章节涵盖: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适用条件,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资格审查(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组建与评标标准)、中标和合同签订的程序与时限规定;2) 招标投标的禁止性规定——规避招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串通与招标人串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定标前谈判等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工程总承包(EPC、DB等)的基本模式与规定,施工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分包认可与连带责任,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如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分包再分包等)及挂靠的认定与法律后果;4)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评价与应用,黑名单制度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本章节涵盖:1) 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订立(要约与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效力(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履行(全面履行、情势变更、抗辩权)、合同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变更、转让、终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免责事由与不可抗力);2)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与种类,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款、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垫资与利息的处理;3)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特别制度——无效施工合同的认定与处理(验收合格与不合格的不同结算规则),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范围、期限),违约金的调整规则;4)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形式、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强制订立条件)、履行、变更、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与“三性”岗位限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5) 劳动保护与工伤处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伤认定情形与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6) 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的范围,协商、调解、仲裁(仲裁时效、一裁终局的特殊规定)、诉讼的解决途径,劳动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
-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相关法律制度 — 本章节涵盖:1)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废气)、水污染防治(泥浆水、污水排放许可与处理)、噪声污染防治(夜间施工审批与噪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危险废物处置)、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要求和违法责任;2)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建筑节能标准与强制性规定,施工过程中节地、节水、节材、节能的措施(绿色施工),绿色建筑标识与评价体系,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3)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报批程序,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时的现场保护与报告义务,破坏文物的法律责任;4) 其他相关法律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与特种作业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本章节涵盖:1)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有效期与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撤销与注销情形;2)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机械设备租赁与检验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教育培训,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论证(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消防安全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4)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报告(上报时限与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与调查处理程序,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有关资料及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责任,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审查方案、下达整改令与停工令、报告义务)。
-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 本章节涵盖:1)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与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层级与效力,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与推荐性标准的法律效力及监督检查;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按图施工与设计文件修改的程序,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验与按规取样送检,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工序交接检查、见证取样等),返修义务与质量缺陷处理;3)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的依法发包、不得肢解发包、委托监理、提供原始资料、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与压低造价、组织竣工验收等责任,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勘察成果真实准确、设计文件符合规范),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责任(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责任与禁止性规定;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的法定条件(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内容、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完整、主要材料构配件试验报告、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竣工验收的程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与城市建设档案移交;5)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保修的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屋面防水、供冷供热、电气管线、装修工程等),质量保修金的预留(比例与限额)、使用与返还,缺陷责任期的界定,保修期内质量缺陷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 本章节涵盖: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与解决途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物权纠纷)与行政纠纷的区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的特点和适用关系;2)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诉讼参加人(当事人、第三人、共同诉讼人、代理人),证据的种类、证据保全、举证责任分配与举证时限,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民事裁判的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3) 仲裁制度——仲裁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间合同纠纷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与特征(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一裁终局),仲裁协议的形式、内容与效力(独立性),仲裁程序(申请与受理、组庭、开庭与裁决),仲裁裁决的执行、不予执行与撤销裁决的情形;4) 调解制度——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司法调解)的效力与区别,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的申请范围、管辖与复议决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与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与审理程序(一审、二审),行政赔偿的范围、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及赔偿程序。